大朗:关于安全有序恢复药店营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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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8时起恢复我镇药店营业。为安全有序地做好恢复营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朗镇内封控区的药店禁止营业。

二、恢复营业前,药店必须做好全面消毒工作,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如有发热症状、黄色、红色健康码或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上岗。

三、各药店下架并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目录》内的37类药品。

四、恢复营业后,顾客进店必须严格按照大朗镇社会场所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服务“五件套”(测体温、扫公共场所打卡码、亮粤康码、戴口罩、消毒)。

五、发现体温≥37.3℃或健康码“黄码”“红码”的,要拒绝其进店,并立即向属地(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一经发现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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