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空子钻不得!逃费司机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0元

记者从虎门大桥公司了解到,近日,虎门大桥公司联合东莞望牛墩公安分局成功打击一起通过伪造行驶证假冒绿通车辆的新型逃费犯罪行为,车主刘某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21年5月,刘某驾驶一辆车头车牌为豫N***7,车尾车牌为豫N***2挂的重型牵引货车从云南、贵州等地行驶高速公路运送鲜活农产品到广东。刘某通过购买一张伪造的豫N***2挂机动车行驶证,该伪造行驶证上没有备注“仅可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字样,凭借运送鲜活农产品与伪造的行驶证双重条件符合高速公路免费政策,骗取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经核实,刘某共使用伪造行驶证逃费多达37车次,逃费金额达数十万元。

虎门大桥公司查获该逃费行为后,迅速向东莞市望牛墩公安分局报案,开展联合打击绿通伪造证件法制打逃专项行动,成功将涉案司机逮捕,有效遏制了该种逃费方式,维护了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

虎门大桥公司温馨提醒:请广大司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因一时的侥幸心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后果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