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期诉讼服务活动事宜有调整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从1月5日起就防控措施调整后诉讼服务活动安排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减低风险,拟到我院立案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我院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办理;申请再审的,建议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诉信访的,建议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开具生效证明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线上开具;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建议优先通过联系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

二、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服务事宜的,按引导错峰预约进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进场人员需按照市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并戴口罩、测温正常,提供粤康码绿码、行程卡,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相关检查,进厅要做好手部消毒,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