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了,东莞一小区物业乱收费行为被立案查处!

  “我居住的小区供水二次加压费的收费标准是0.48元,明显超过正常收费标准,属于乱收费行为。”

  近日,东莞市民陈女士反映自己每次缴纳水费时,收取的费用都比别人的高,经查询发现,其所在小区供水二次加压收费超过了正常标准。

  随后,在石碣市场监管分局的介入下,小区物业向居民业主退还多收价款16075.103元。

  市民投诉小区供水环节乱收费

  2021年9月,家住东莞市石碣镇刘沙南路一商住小区的陈女士发现自己每次缴纳的收费单收费都比其他人高,通过物业查询得知,小区的供水二次加压费的收费标准是0.48元,明显高于其他小区收费标准。陈女士随即联系12345热线求助。

  接到反馈后,石碣市场监管分局立即分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021年9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公示栏”显示居民水费收费标准为3.69元/立方(含基准价1.58、排污费0.99、垃圾处理费0.64、二次供水15%);并发现一小区居民业主的“抄表费用单”显示2021年8月份水费各收费项目的缴费标准是:水费1.58元/吨、污水处理费1.15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0.64元/吨、二次供水费0.48元/吨)。

  经过询问调查,被举报人最终承认从2019年9月到2021年9月期间对其负责管理的商住小区的居民业主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次供水等项目收费未按照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水费各项目征收标准收取费用。对照市发改局关于石碣镇水费各收费项目征收标准,被举报人水费各收费项目合计多收应降费用16075.103元。

  有关部门介入后终退款

  2021年11月3日,石碣市场监管分局根据查明的事实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退款告知书”,按规定告知被举报人应向居民业主退还多收价款16075.103元。

  2021年11月11日,因当事人仍未能向所有居民业主退回全部多收价款,石碣市场监管分局向被举报人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按规定责令其20日内退还多收价款。

  2021年11月26日,被举报人向石碣市场监管分局提交退费转账记录等材料,证明其已向业主退还全部多收价款16075.103元,并于2021年10月起按照市发改局文件规定将居民水费收费项目中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标准调整为0.512元/吨,二次供水收费收缴标准调整为0.237元/吨。

  经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等程序,被举报人于2021年12月13日足额缴交了因在居民供水环节收缴相关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罚款,案件办结。

  通过对群众关于物业管理公司乱收水费的举报线索的立案查处,石碣市场监管分局发现该案件涉及面广,共涉及到被举报小区居民住宅楼11栋,居民用户938户;其中,小区居民业主被多收取水费费用最少的金额是0.64元,最多的有552.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