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河长有了,林长也来了!
留住山水之美,离不开制度的加持。
继“河长制”后,
大朗镇又全面推行“林长制”,
近期出台了
《大朗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林长制”,
让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每处山每片林都有“林长”,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积极谱写绿色大朗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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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明确构建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全区域覆盖,由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镇级第一林长、林长、副林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关两委委员担任村级林长、副林长,另成立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林长办在农林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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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提出严格资源监管、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灾害防控、严防森林火灾、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础建设、落实“智慧林长”、推进依法治林、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公园建设等十大主要任务,做到坚持生态优先与保护为主相结合、绿色发展与生态惠民相结合、问题导向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党委领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进一步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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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林长制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推行的新时代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下来,大朗镇将坚决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做深做细做实河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在“治山理水、显山露水”上做好文章,用实际行动守护好青山绿水,进一步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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