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综合治理,东莞越来越多的河涌焕发生机,重现“水清岸美”景象。

“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东莞在重点河涌推行水生态补偿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过去一年,东莞又有217条河涌完成水环境整治,重现“水清岸美”。截至2021年底,东莞614条污染河涌实现全治理,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水源、中堂水道水源)水质均值达到II类,9个国省考断面保持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通过“长制久清”专家评审,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转折性变化,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缘起,治水攻坚亟需标尺
治水不易,水质容易反弹。
在推进石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发现,石马河流程长、支流众多、流经7个镇街,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协调,各镇街考核断面数量不一样。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才能服众,推动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早日达标。
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赵伟良介绍,当时起草生态补偿制度时,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各方声音。因为周边城市可参考的经验不多,有些城市的生态补偿制度操作和计算较为复杂,不太适用石马河流域攻坚阶段的实际情况。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攻坚战打响以来,各镇街各单位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不希望再增加额外的工作量,不能成为一种工作负担。
河涌整治好不好,水质是最关键的因素。氨氮、总磷浓度是判定水质的两个主要指标,就以石马河主要支流(支涌)断面水质的氨氮、总磷浓度指标作为评定标准,聚焦氨氮、总磷浓度的变化,对属地镇进行奖励或者处罚,即水质达标就能享受奖励,水质超标就进行惩罚,以此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治水攻坚战工作。
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商定以Ⅴ类水质标准作为考核的依据,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些属地镇街认为现阶段水污染治理工程未全部完成,有些河涌又涉及跨镇街断面,各镇街的断面数量也不尽相同,认为应进一步斟酌。
经过大量的沟通工作,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优化断面设置位置,水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得到属地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并在2019年11月达成共识,由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印发《东莞市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定制度》,在石马河流域率先试行。

试点,石马河水质明显好转
奖惩分明,贵在执行。
根据《东莞市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定制度》,水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双向补偿”。
在试点区域,划定氨氮、总磷浓度指标,即以氨氮≤2.0毫克/升、总磷≤0.4毫克/升作为评定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即意味着水质超标,属地镇街得接受处罚;水质达标,属地镇街可以享受奖励。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根据每月水质监测情况,对水生态环境补偿情况进行通报,对石马河流域各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的主要支流(支涌)断面,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支付属地镇政府水环境生态奖励金10万元;对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支流(支涌)断面,则由属地镇政府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支付水环境生态补偿金10万元。
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通过每月公布水生态补偿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等信息,联合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组和市河长办向属地镇总河长、镇级河长办反馈问题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强力督促流域各镇总河长、镇级河长主动履职,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对属地镇加快水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倒逼机制。
据统计,在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第一个月(2019年11月),石马河流域内发放水生态奖励金仅为30万元、而补偿金达到450万元;到2020年8月,奖励金首次超越补偿金;到2020年12月,奖励金已经上升至300万元、补偿金则下降为140万元。奖励金超过补偿金,从侧面说明石马河流域内河涌水质开始向好改善,水生态补偿制度试点成效渐显。
截至2020年12月,石马河流域7个镇获得水质奖励资金共计2530万元、支付生态补偿资金3370万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石马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东莞境内125条河流的断面水质逐步提升,特别是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2020年基本稳定达到Ⅴ类的考核要求,部分时段甚至达到Ⅳ类,与2019年同期相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3.7%,氨氮指标下降74.8%,总磷指标下降65.5%,水质状况显著改善。

推广,217条河涌水清岸美
治水攻坚,久久为攻。
2021年,东莞全力开展污染内河涌“剿黑消劣”攻坚行动。在总结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135条重点河涌纳入攻坚范畴,推广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双向补偿”制度,督促并激励全市各镇街(园区)做好水污染防治“后半篇文章”。
2021年4月,东莞对135条重点河涌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当年4月-12月,每月对135条重点河涌实施动态考核,考核指标主要为氨氮、总磷。数据以自动站数据为主,微站、人工采样数据为辅。
纳入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的重点河涌,每月水质考核结果出现劣Ⅴ类现象的,属地镇街(园区)政府按每月每条河涌10万元的标准,向市政府缴纳水环境生态补偿金;出现黑臭现象的,属地镇街(园区)政府按每月每条河涌30万元的标准,向市政府缴纳水环境生态补偿金。当然,如果镇街(园区)水质改善,也可以获得奖励。
东莞每月将收缴的补偿金及市财政局从往年生态补偿金结余资金中调配100万元,按镇街(园区)纳入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且达标的支流和河涌数量,平均分配至属地镇街(园区)政府。补偿上限为每月每条河涌30万元。若资金有结余,结余资金将留作年底奖励水污染治理先进镇街(园区)。
据市河长办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135条重点河涌全年确定收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3033.4万元、发放奖励金3349.5万元。奖励金多于补偿金,说明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起到激励促进作用。在此背景下,东莞又完成217条河涌水环境整治,河涌水质逐步变清,两岸也成了周边群众休闲的旺地,进一步巩固治水攻坚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