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3日起诉讼服务活动事宜有调整

根据东莞市疫情防控新要求,为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有关现场开庭和现场诉讼服务的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3日起,全部诉讼服务调整为线上方式进行,暂时停止本院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

二、本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解、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调整为线上办理或者改期,具体调整情况,请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

三、暂时停止现场服务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有关立案、涉诉信访、申请再审、开具生效证明、提交资料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1.立案事务

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为https://ssfw.gdcourts.gov.cn)、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咨询电话:0769-89811765。

2.涉诉信访

当事人申诉信访的,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3.申请再审

当事人提交再审材料的,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4.生效证明

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具。咨询电话:0769-89811773。

5.其他事宜

当事人需要办理提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法官助理以邮寄方式办理。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