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关于从严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洪梅镇关于从严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第53、54号通告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从严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一、 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小区物业、村(社区)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每户每2天1人外出采购,采取实名制管理,凭通行证外出,就近步行购买生活必需品。  

二、 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开车外出。公安交警、综合执法、村(社区)将加强对路面车辆进行核查,减少路面车辆流动。

三、 加强餐饮场所管控。对聚集取餐、不戴口罩等情况,将严厉惩处违规经营堂食行为。

四、做好公共服务场所管控。镇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除外)和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暂停对外开放服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市民优先通过“不见面审批”“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行业务申办。

以上防控措施从3月16日16时实施至3月21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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