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东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起,洪梅人社、医保分局临时暂停办理窗口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暂停窗口业务办理期间,推行“不见面”办理方式,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一)劳动关系咨询或投诉。市民如有劳动关系咨询或投诉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进行。来电可拨打12345热线或电话0769-88842100,来信可邮寄至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27号,收件人: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洪梅分局。
(二)工伤认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提出办理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和领取结论文书等业务申请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及邮寄等多种“不见面”方式办理。工伤认定文书全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因疫情防控措施等特殊原因,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疫情解除后原则上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因上述情形耽误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邮寄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27号,收件人: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联系电话:0769-88846123,电子邮箱:423334542@qq.com)
(三)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服务。暂缓期间,申请人如需到我分局办理鉴定事项的,请先致电0769-88846123进行咨询。
(四)社保业务。目前大量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已实现全流程网办,群众可通过“东莞人社”小程序、“掌上12333”APP、“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等平台根据相关指引自主办理全流程网办事项。同时,可开通业务“预审办”,我市已支持部分社保经办服务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申请,群众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分局将进行统一预审,预审通过后,以短信通知群众办理结果。对于非紧急业务,建议延后办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无时间限制。
如对社保业务有其他疑问,可根据业务内容致电我分局作进一步咨询:
社保卡业务(信息采集、社保卡申请,一人一卡清理):88849311;
社保关系(新单位登记、注销,参保资料变更,增减员,建筑工程登记,社保转移,网申申请,参保记录查询):88842574;
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待遇:88849191。
(五)人力资源业务。暂缓期间,申请人如需到我分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补贴申领、职称、人才服务事项的,请先致电0769-88843296进行咨询。
给广大企业及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梅分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洪梅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