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事权下放

4月6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公告称,4月11日起,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审批事权正式下放至松山湖及水乡功能区。

《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事权下放公告》全文内容为:为扎实推进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根据《关于加强功能区城市更新统筹职能的实施方案(试行)》(东自然资函〔2019〕158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4月11日起,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方案审批事权正式下放至松山湖及水乡功能区。

2019年,东莞市选取松山湖及水乡功能区,试点探索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市自然资源局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功能区调整下放事权清单(2021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1年4月14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优化功能区事权清单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向松山湖、水乡功能区调整下放事权80项。

另外,2022年2月23日,市自然资源局派驻松山湖功能区分局移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功能区九镇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人、财、物将由松山湖管委会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功能区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