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实施“党建+网格化驻点”模式,汇聚2500余名党员群众落实防疫扫码打卡工作

为强化场所码全场景应用

4月23至24日

厚街创新“党建+网格化驻点”模式

出动2500多人到各社区“扫楼”

地毯式排查各经营场所扫码打卡工作

确保场所码“应设尽设、应扫尽扫”

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图片

 

全镇网格化开展地毯式排查

 

“老板,你们的场所码要张贴在显眼位置”“有顾客进店铺一定要落实好扫码打卡工作”“如果发现红码或者黄码一律不让进入,并及时报给社区”……4月23日下午,在宝屯社区北环路周边,由驻点团队、机关单位“双报到”党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近30人队伍分成两组,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检查各场所是否在进门显眼处张贴“场所码”,并设专人管理,是否对出入人员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是否查验“场所码”为绿码后才放行进入等。

 

图片
图片

 

现场,网格化驻点团队向场所负责人以及经营者派发关于防疫责任的《告知书》,明确告知其防疫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及违反后将会面临的处罚等,叮嘱各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对到访人员做好“场所码”打卡、佩戴口罩、测温等工作。

 

图片
图片

 

“做好扫码打卡工作是保障每个人健康安全重要举措,作为市民肯定要积极配合,从我做起,带动身边人一起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市民赵彦勋说,只有每个人都做好防疫工作,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图片
图片

 

“经过一天的检查督导发现,社区内的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相关负责人都积极配合做好‘场所码’扫码打卡以及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宝屯社区党委委员刘振雄表示,接下来社区将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好经营场所扫码打卡以及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疫情防控意识。

 

统筹2500余名工作人员督导检查

 

本次行动汇聚镇、社区多元先锋力量,以“党建引领、党员带动”的模式,将2500余名党员群众进驻到全镇24个社区共166个网格,走街进巷入户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接下来,厚街将继续通过“党建+驻点+网格”汇聚多元先锋力量,将驻点直联与“双报到”工作触角从“社区”层面伸进“网格”深处,将党的建设和驻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细化到格、责任到人,打造基层党建坚强“轴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构建社会治理“大党建”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层治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告知书

各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含出租屋)经营者(负责人):

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含出租屋)经营者(负责人)防疫责任告知如下:

一、在本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场所码”,并设专人管理,对出入人员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放行进入;

二、对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含出租屋)出入人员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不予放行进入,并分别告知:

1.红码人员需立即进行临时隔离,并报告所在社区(红黄码处置流程及各社区电话详见附件);2.黄码人员需立即自行到龙阁山黄码专用通道进行核酸检测,做好防护后回家居家隔离,待解码复绿后再出门。

三、场所经营者、工作人员违反东莞市或所在镇街(园区)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1. 场所未设置场所码;

  2. 场所经营者未督促顾客扫码;

  3. 其他违反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56、57、58号关于不按规定落实扫场所码行为。

具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法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 / 厚街党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