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目前,东莞公安机关正在全市范围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请广大市民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有奖
根据《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点击左下方“阅读全文查看详情) ,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
(一)举报的内容是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对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案件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
(二)举报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相关线索或信息,对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案件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间接作用的。
二、保护机制
(一)公安机关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密码等情况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二)举报违法犯罪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举报人可拨打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二)邮件举报 ,举报人可登陆“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三)信函举报 ,举报人可寄送信函到东莞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进行举报;
(四)当面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查处。

部分奖励标准摘录

举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奖励标准:

1.造成人员受轻伤以上、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元;

2.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

3.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2500元。

举报经济犯罪案件的奖励标准:

1.一般经济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重大影响或由市公安局督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500元;

2.涉案数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严重影响或由省公安厅督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

3.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本市造成恶劣影响或由公安部督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5000元;

4.举报的案件有财政罚没返还的(如地下钱庄等),按照查获没收上缴财政部分5%以下给予奖励,但奖金不高于10万元;应奖励金额低于按前述三种情形标准计算的金额的,则按前述三种标准给予奖励。

 

涉爆涉枪涉刀案件:

(1)查获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枪支1支、仿真枪5支或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涉爆涉枪涉刀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

(2)破获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涉爆涉枪涉刀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

(3)破获走私枪支及配件案件、网络贩卖枪支及配件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

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分子故意使用具有强烈杀伤力、破坏力的犯罪工具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件):

(1)社会危害性较大,在本市造成较大影响或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严重暴力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

(2)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本市造成恶劣影响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严重暴力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