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开展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硝化纤维素(别名:硝化棉)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分阶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涉及经营、使用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以及涉及使用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摸底排查阶段。《通知》要求各应急管理分局要结合辖区企业硝化纤维素购销备案记录,认真对辖区涉硝化纤维素经营、使用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企业购销、储存、使用硝化纤维素情况,并建立台账清单。

第二阶段是全面整治阶段。《通知》要求各应急管理分局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迅速对辖区涉硝化纤维素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使用硝化纤维素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办理购买备案、建立购买台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管控措施。针对经营硝化纤维素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购销备案、建立购销台账,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情况。针对许可范围内有硝基涂料(硝基漆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对照安全评价报告,重点检查是否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违规购买硝化纤维素进行溶棉操作。

第三阶段是督查检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近期重点工作,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应急管理分局、相关企业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导,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办理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或依法办理购销备案,是否按要求建立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演练情况,是否建立“一线三排”“四令三制”工作机制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应急管理分局要高度重视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涉硝化纤维素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要加强高温期间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储存场所阴凉、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要加强作业管理,减少或避免高温天气下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

镇街全力抓好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为持续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巡查,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连日来,我市多镇街(园区)应急管理分局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工作,从严从实筑牢危化领域安全防线。

近日,大朗镇石厦村专职安全员在开展巡查工作时,发现一间经营场所疑似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专职安全员立刻将线索上报至应急管理分局。接报后,大朗应急管理分局立即连同公安分局迅速出动,对该仓库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场所仓储环境不仅极其简陋,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异味,里面堆放了约100桶(15kg/桶)化学品。据经营场所现场负责人自述,该批化学品为甲醇、甲基环己烷以及甲基丙烯酸甲酯等。经核查,该相关场所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许可证且未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批疑似危险化学品做抽样检测,暂扣转移至安全地点,并查封该场所,由相关部门跟进后续调查处理。

近日,茶山应急管理分局组织人员实地深入辖区内多家危化品企业查看企业生产作业环境,现场了解企业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危化品的储存和运输是否针对高温特点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现场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安全设备是否维护得当等方面情况,并要求企业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落实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