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2.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3. 倡导外市(除新疆、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三天两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 倡导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假期跨地市出行师生员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在完成核酸“三天两检”后并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5. 深圳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按要求进行集中、居家隔离。
有深圳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除上述区域外),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莞深通勤人员在保持48小时核酸阴性前提下倡导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建议保持24小时核酸阴性。
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非中高风险区的来(返)莞人员,抵莞后实施5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佳木斯市、黑河市爱辉区城区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同住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住家与单位之间两点一线活动,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会聚餐、聚集性活动。
7. 9月29日以来有新疆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新疆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8. 有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莞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之日起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倡导在第5、第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9. 非必要不前往新疆、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等涉疫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