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人民法院:从银行流水“挖”出公司股东去向 “限高令”迫其现身履债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法庭在执行一家倒闭家具公司的相关货款及欠薪相关案件中,从该公司的银行流水顺藤摸瓜,“挖”出该公司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任职的关联企业,对关键股东下达了“限高令”,迫使其现身履债。相关案件最终圆满执结。

家具公司倒闭 财产不足以全部履债

2021年3月,东莞市大岭山镇某家具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支付东莞市某海绵制品有限公司货款10万多元及其利息。诉讼过程中,法院依原告申请依法对该家具公司的一批机械设备实施财产保全。但判决生效后,该家具公司并未履行。该家具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6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该家具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

2021年8月,东莞市某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经调查,该家具公司已停业经营,还拖欠工人工资和其他供应商货款。7名工人拿着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欠薪共6.8万多元、经济补偿金7.5万元。

除了诉讼期间查封的机械设备外,法院清点了该公司遗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办公用品并予以查封。但上述查封财产价值低且难流通,初步估算远不足以清偿债务。

执行法官认为,该家具公司停业不久,理应有货款尚未收回,遂展开调查。

执行法官从该公司原有关管理人员处了解得知,该家具公司曾于2021年9月委托东莞市某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向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代收货款8万元,同时又委托该公司向惠州市某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万元。

执行法官即到上述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调查,并在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提存剩余未付货款13万多元,该款可支付大部分欠薪。但机械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办公用品经两次拍卖均未能成功卖出,上述案件的债权仍未能履行。

银行流水泄露股东去向 “限高令”迫其现身履债

继续调查!细心的执行法官又调取了该家具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经查,该家具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即惠州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某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交易频繁。执行法官遂又调取东莞市某家具科技有限公司、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流水。经仔细比对,发现四家公司的关联性很大。

接着追击!执行法官紧跟着又调查了上述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该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系惠州市某木业有限公司经营者的儿子,而该家具公司四名股东之一的樊某同时在某智能家具(香港)有限公司任职。

法院当即决定将该家具公司的所有股东作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实际控制人限制其高消费。限高令作出后,樊某、唐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债务。

经多轮协调,唐某表示愿意负责承担其他工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款项,并协助处置未能拍卖成交的查封财产。

日前,相关案件终于全部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