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4号)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4号)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调整相关防疫措施。 

 

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批市场一律须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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