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号)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2号)

 

 

根据当前长安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5日起,长安镇划定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划定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区1:长安镇东门中路28号中正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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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控区2:长安镇新民社区兴盛路九巷8号至10号;兴盛路十巷6号至10号;兴盛路十一巷5号至8号的围合区域(含周边人行道及沿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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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区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访客、快递员、外卖员严禁进入。

 

  (二)临时管控区2: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

 

  (三)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区域内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提供打包外卖服务的,要设置好无接触外卖交接点。

 

  (五)全力做好临时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长安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社区热线电话(具体详见下表),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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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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