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交警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

记者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东莞交警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查处。连日来,桥头交警大队在辖区内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对违法行为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1月4日下午,记者在桥光大道看到,桥头交警大队民警通过“定点执勤+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行动期间,桥头交警坚持宣教与查处并行,一方面,对不按规定走机动车道、未戴头盔、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要求违法者通过手举KT牌现场普及交通法规,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树立“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观念,遵守交通法规,增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未按时上牌的“无牌”上路电动车,则依法开出罚单。

桥头交警提醒,下来将继续加强查处“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尽快为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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