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公安局的”“我是法院的”“我是检察院的”……这些“话术”,是常见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开场白。民警常把“警察不会通过线上办案”挂嘴边,但还是有群众会上当受骗。

3月17日中午,家住茶山镇超朗村的何女士,接到自称是她老家公安局民警的陌生电话,对方称她涉嫌非法洗黑钱,需要将自己所有的资金转入到“安全账户”内配合调查。
此时超朗村警务室警员接到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随即一边用电话联系一边开展上门劝阻工作,但此时的何女士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而上门的警员多次要求何女士开门无果。
警员在屋外一直喊着让何女士不要相信对方,不要给对方转账,奈何何女士依旧躲在屋内,看着对方发来的“刑事拘捕令”瑟瑟发抖,急忙想为自己证明清白。
警员见何女士不听劝也不出来开门,只好尝试用手从门旁边的缝隙伸手进去开门。待警员拉开门后,发现何女士仍然在与骗子沟通,无奈的警员只好将手机从何女士手中抢走,骗子见到警员上门也立即挂断了电话。
后经过警员与何女士沟通解释,何女士终于相信电话内的不是真的警察,但是何女士说自己已经将银行卡账号告诉对方,密码还没告诉对方。警员立即打电话帮何女士将银行卡挂失,最终何女士无钱财损失。
据介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高发,只因骗子利用群众对公检法的敬畏心理,一听到自己涉嫌违法犯罪,就急于证明清白,往往就是“急”这么一时,让自己成功跳入了骗子挖的坑。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受害者容易上当受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资金冻结文书等迷惑受害者。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
茶山警官提醒您: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违法犯罪当事人发送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远程转账汇款!
/温馨提醒/
在这里送给大家“三千万”
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透露给陌生人和没有完全确认的“熟人”。
千万不能听从可疑人员的转账、汇款指令以及ATM机的相关操作。(无论何种情况)
千万不能轻易转账,务必先核实其真实身份。碰到类似可疑情况,请前往就近警务室或派出所咨询。
记住一句话:通过网络办案+主动帮助洗脱罪名+要求转钱到“安全账户”=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