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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安全意识淡薄,肆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直至引发交通事故。交警蜀黍再次强调:酒驾危害大,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不要将安危寄托于侥幸!希望广大驾驶人切记酒后不要拿起手中的车钥匙。
5月16日20时55分许,梁某驾驶号牌为粤SF***2小型轿车,在东莞市石碣镇石单南路南往北方向行驶,因操作不当逆向行驶与停放在该路段的小型越野客车碰撞后再与该路段的消防栓、墙壁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消防栓、墙壁损坏及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对肇事驾驶人梁某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身体血液乙醇含量为227.9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交通肇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梁某交代,5月16日19时30许,其与10名朋友在辖区一酒店吃饭喝酒,其间梁某喝了四两53度的白酒和气泡酒。于20时许,梁某吃完饭后便叫了代驾司机把车开回家。代驾司机将其送回家附近停好车后准备离开,梁某当时在酒精的冲昏作用下,坐上驾驶位启动机动车,因操作不当逆向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东莞交警提醒:“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鉴、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