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长安镇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动将人民调解触角向基层人民法庭延伸,助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搭建工作平台
累计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7个
2022年,长安镇累计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7个,累计受理6506宗,成功化解6369宗,调解成功率为97.9%。在此基础上,长安镇结合辖区人口基数大、群众诉求多元、矛盾纠纷易发的实际,积极探索推动人民调解触角向基层持续延伸,长安镇法学会、长安司法分局、长安人民法庭联合对全镇涉诉矛盾纠纷开展调研,认为长安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大部分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诉前、诉中介入调解,将有助于案件涉及双方快速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也有助于减轻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负担。2023年以来,长安镇法学会、长安司法分局、长安人民法庭联合设立“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在长安人民法庭搭建涉诉矛盾纠纷调解一站式平台,为群众提供中立法律服务,助力涉诉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工作资源 形成强大合力
长安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强大合力。
突出牵头主导。由长安镇法学会牵头主导,联合长安司法分局、长安人民法庭开展调查摸底,对全镇涉诉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设立“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积极争取东莞市法学会和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支持,广泛发动镇内律师事务所参与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强化部门协同。长安司法分局积极争取镇财政支持,对律所律师值班进行补助,并将案件调解纳入镇“以案定补”机制,为涉诉矛盾纠纷排查提供经费支持。长安人民法庭积极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争取支持,并在人民法庭办公区内为“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通过制度上墙等形式大力营造调解工作氛围。长安司法分局、长安人民法庭分别选派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对接,确保调解工作沟通机制畅通。
规范律所承接。经过层层筛选,由广东莞安律师事务所承接“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的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任务。律所主要工作任务是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到“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驻点办公,同时配备一至两名助理协助开展日常工作,积极对涉诉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在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同时,协助长安人民法庭压减涉诉案件数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律所贡献。
健全工作机制 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长安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动“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定期值班机制。明确承接律所律师每周定期到“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值班1天或以上,律师助理每周工作日期间必须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到“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长安法庭服务点”坐班。律师值班和助理坐班期间,要做好考勤登记、调解案件登记、工作日志填写等工作,完善值班和调解工作台账,接受长安镇法学会、长安司法分局和长安人民法庭工作监督,配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主动介入机制。明确承接律所律师在值班期间、律师助理在坐班期间,要积极主动介入涉诉矛盾纠纷的调解,在长安人民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支持和协助下,在诉前、诉中阶段积极介入,为案件双方当事人开展一对一、背对背、面对面等形式的调解,提供专业、客观、公平的法律意见,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端口前移机制。长安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实际,定期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连同长安镇法学会、长安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和律师,深入镇内社区和企业走访,了解居民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现场提供法律服务,提高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满意度。定期组织对结案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走访,了解掌握双方当事人态度想法,以摆法律讲道理的形式,确保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判罚或调解结果认同、服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