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2023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报名地点:东莞市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一楼大厅(虎门镇教育路1号)。
3.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表》(详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复印件(没学位可以不提供);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根据报考岗位所需条件提供);
考生需现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验证。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现场微信扫码登记个人信息,并加入相应钉钉群。面试考核具体要求和安排等有关通知,将在群里发布。考生逾期未入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相关人员组成资格评审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2.推荐面试考核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查情况,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虎门镇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 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考核形式
试讲,由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的形式为现场试讲,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的试讲考核。
3.成绩
试讲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均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将需进行加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东莞市三甲或以上医院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近三个月内有在上述医院进行教师资格或教师招聘体检的,可提供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免于重复体检。
(五)考察
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
(七)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或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