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出台实施 部署12项重点任务

记者今天(9月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了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等工作目标,具体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主要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在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具体包括推进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增强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在携手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方面,具体包括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携手扩大对外开放;在携手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方面,具体包括加快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人才就业创业渠道、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

广东东莞是台商进入大陆时间最早、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均居各地前列。同时,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拥有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台湾地区高端制造产业契合度高。进入新发展阶段,东莞积极携手台胞台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制造强市,在率先探索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路径上具有扎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