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医保重复参保,我该怎么办?

参保人随着升学或就业地的变迁,可能产生重复参保的情况。日前,东莞医保服务号后台收到了不少市民发来的重复参保类咨询。什么是重复参保?如何查询有没有重复参保?医保重复参保怎么办?该保留哪种参保关系?针对这些问题,市医保局有答复啦!
重复参保有弊端,请及时处理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或两地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二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要搞清自己是否重复参保,东莞参保人可进入“粤医保”小程序,选择需要查询的参保地,点击“参保情况”即可进行查询。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重复参保有弊端,请及时终止。重复参保造成参保人缴纳两份医保,增加个人支出负担。 一位参保人有两条及两条以上的参保记录,会使医保经办机构难以精准掌握参保人的参保情况,不利于全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涉及财政补贴问题,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也会导致财政补助资金浪费。
因此,医保重复于个人、于财政都不利,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这些情况可退费
如果发现自己是重复参保,那么可以退保费吗?据了解,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
若参保人超时未处理,医保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根据参保人的意愿自行选择1个参保地,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参保的参保关系;参保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政策参加医保的,在另一地以一般居民身份参保,或在另一地重复享受政府资助政策参保,若要放弃任一政府资助参保关系,需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放弃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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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重复参保停保手续?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
可以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点击【业务办理】——【查看更多】,选择进入【全部业务】界面,选择【居民医保停保】功能。
选择“业务类型”(可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填写好个人信息、参保地及暂停原因,上传材料(自己办理停保无需提交材料)后点击确认,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停保。


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等平台办理线上停保手续,或前往单位所属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职工停保手续(需要在税务全责模式后才可以办理)。目前东莞市职工医保停保方式分为两种:职工医保(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人社的网申平台或者到单位参保所属的经办前台办理。灵活就业形式停保,可通过“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停保或者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