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莞新一批住房业务,入驻市镇政务服务大厅(附清单)
据东莞市住建局通知

10月17日起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登记
维修资金业务
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水乡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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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举措旨在丰富市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登记、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形式,扩宽业务办理渠道,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更好地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进驻事项及办理方式:

进驻市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住建业务共23个,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登记、维修资金等,事项清单及办理方式详见附件。

 

办事指南查询方式: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搜索对应事项名称查看办事指南或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菜单,选择“办事指南”,搜索事项名称查看办事指南。

预约指引:

东莞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预约办理,申请人可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对应的政务大厅→选择对应的预约栏目→选择办事时间即可完成预约。

 

(点击可放大查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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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