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并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为40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层次的专业相符。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报考者所持教育系列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可视同专业相符。其中,初级职称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止至2024年1月)。
④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通用技术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所持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
(2)专业相近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4.职称要求
教师社会人员岗位: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通用技术教师岗位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提供学科岗位(岗位对应专业)对应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报考。
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及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2021—2022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但不得报考中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