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别再“任性”!东莞这些车辆刚刚被曝光了

“停一会,没关系”

“有车在这停,我也跟着停”

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为图便利将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停车不仅影响城市文明,而且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给群众的安全出行带来困扰,甚至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厚街、石龙加大力度整治车辆违停行为。

厚街镇

5月10日,厚街交警再次曝光一批违法占道停车的车辆。

曝光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唤起更多人对交通法规的尊重与遵守。

接下来,厚街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占道停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涉事车辆进行持续曝光。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石龙镇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治理辖区内道路交通中存在的违法占道停车造成秩序混乱、道路拥堵、事故隐患等问题石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了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小组,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品质。

石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镇内21条主要道路设置为严管路,对严管路段内违停车辆,无需通知即可进行现场固定违停证据,发出违停通知书。希望通过常态化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为群众出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人行横道违停

禁停网格线违停

路口拐弯处违停

占用消防通道

逆向停车

什么?逆向停车也违法?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款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

除了成立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小组,石龙交警大队还在镇内违停情况突出的路段设置了违停抓拍电子警察,24小时不间断监控路上的违法停车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