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房补贴来啦!只要在(莞寓)这里租房,就有机会申请哦!
每月补贴500元!可连续领3年!东莞很多人都已领取成功了!▼

这份福利别错过,可以省好多钱~
东莞发放租房补贴
根据政策,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在莞就业人才承租指定房源(目前仅限“莞寓”市属租赁住房)每月补贴500元,可累计领3年!

具体如何申领?补贴标准如何计算?往下看!
3类补贴
注:以下3类补贴优惠,不可同时享受!
✦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
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领条件
未满35周岁,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以灵活就业方式缴存)
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按1.5人计算平均月收入
如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60元计算:
已婚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1260x4=5040元
单身不带子女人员月收入需低于
1260x4x1.5=7560元
注:以上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身份证(身份证显示未满35周岁)
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仅已婚人员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仅有子女的人员提供,需提供孩子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社保证明(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
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证明》)
收入情况材料(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申请人及配偶劳动合同(配偶劳动合同仅已婚人员提供)
注: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年及以上,且剩余租期不少于3个月)
残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其他相关说明材料,以上规定的各类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领条件
已满35周岁,在本市工作,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以灵活就业方式缴存)
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已婚家庭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
如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60元计算:
人均月收入需低于1260x4=5040元
注:以上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身份证、居住证(身份证显示已满35周岁)
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仅已婚人员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仅有子女的人员提供,需提供孩子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社保证明(在莞工作已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
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证明》)
收入情况材料(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
申请人及配偶劳动合同(配偶劳动合同仅已婚人员提供)
注: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年及以上,且剩余租期不少于3个月)
残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其他相关说明材料,以上规定的各类申请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市属人才租赁住房租金优惠
市属人才租赁住房租金优惠--申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享受《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市属人才租赁住房租金优惠--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东莞市人才住房申请表》、租赁合同(市属人才住房房源,剩余租期不少于3个月))
注:模板可找门店人员提供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无房证明(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证明》)
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仅已婚人员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仅有子女的人员提供,需提供孩子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无房证明
不知如何查询及打印?
✦参保证明、无房证明打印指引
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指引: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社保”,点开社保服务的个人查询、凭证下载后自行打印
无房证明打印指引: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点开办事大厅的我要办事、查询证明、查询证明(全部),下载后自行打印
申领程序如何?

更详细的内容请咨询
莞寓热线:0769-26996666/18826969560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发展科:0769-2263061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0769-26987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