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新买的别墅成“危房”,维权路漫漫

近日,东莞市高埗镇新世纪颐龙湾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向东莞日报民生热线22111000反映,其隔壁邻居的装修行为导致自家房屋严重受损,双方因此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尽管此事已经过多轮协调与处理,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王先生表示,他将坚持维权,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公正裁决。

邻居装修致使自家别墅多处出现裂缝

据王先生介绍,他十多年前来到东莞创业,并在五年前斥资800多万元购置了高埗镇新世纪颐龙湾653-02号房产。然而,2023年2月,隔壁653-01号房的业主秦女士与丈夫刘先生开始装修房屋,其间拆除了梁体和支撑承重柱,从一楼到三楼进行了一系列非法拆除扩建活动。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王先生家房屋主体受损,主体失衡,安全性能大打折扣,房屋地板也出现了震裂现象。

王先生称,原本计划在2023年装修结束后入住。然而,就在自家装修接近尾声之时,邻居秦女士家开始装修。王先生指着二楼和三楼几个房间地面上的裂缝告诉记者,邻居家装修前这些裂缝并不存在,就是在秦女士家装修后不久,自家几个房间内陆续出现各类裂缝,其中多个房间的柜子还出现了倾斜现象。

“很显然,是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才会出现屋内楼板裂缝,柜子倾斜的情况。”面对这一困境,王先生最初希望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但未能如愿。2023年3月21日,新世纪颐龙湾物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提议共同寻找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进行安全鉴定。但刘先生夫妇当日表示同意,可随后却反悔。

王先生认为,刘先生夫妇的装修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使他的房屋沦为危房,不具备居住条件。“我们是老乡,之前我也多次和和气气地找他谈这件事,但是他根本不理睬,无奈之下我只好向相关部门投诉。”王先生还提及,他多次尝试与刘先生夫妇沟通,可对方态度强硬,甚至采用威胁手段,这让他既无奈又愤怒。

住建等多部门介入后协调处理

随后,王先生多次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高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投诉。2023年5月10日,在高埗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协调下,双方签订房屋施工装修协议书,并同意由刘先生指定的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鉴定。然而,刘先生后来却找各种理由拒不执行鉴定,导致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5月22日,高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新世纪豪园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世纪颐龙湾一期653-01单元业主下达《工程质量安全停工整改通知书》:“经检查,发现你单位施工位于汇龙湾一期653-01单元的工程存在下列严重质量安全隐患:1、违法改建、扩建,擅自拆除部分承重结构(梁、板、柱);2、要求恢复原状结构,并经鉴定合格才可以使用。”

直到2023年6月14日,在多方协调下,刘先生才与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鉴定合同。根据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需要依据法律及安全规定进行修复和加固。

据了解,该鉴定和维修费用共计24万余元,经过多部门协调,刘先生一家仅支付了十多万元,为了尽快解决此事,新世纪颐龙湾物业支付了9.2万元。根据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出具的《颐龙湾 653-01、颐龙湾 653-02别墅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显示:建筑层个别梁柱构件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现已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本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评定为(B)级,满足结构使用安全要求,可按现状用途继续安全使用;本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可评定为B类,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下次检查时间为2028年08月前。

“我以为这件事情终于了解了,不用再烦心了。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4年9月刘先生夫妇的房屋开始装修时,又开始打拆墙体和楼面。”王先生得知后发现自家房屋主体再次受损,主体失衡达不到房屋原设计的安全要求,房屋受力失衡,修好的地板再次全部裂开,安装在房间的柜子倾斜,导致其无法入住。事情再一次回到了原点,这让王先生有点措手不及,然而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助,只好再次向住建等相关部门投诉,并希望此事能够得到最终解决。

记者在新世纪颐龙湾一期653-01单元看到,该别墅地面建筑的周围墙体几乎都已经被拆除,该建筑的二层和三层楼板也有多处被拆除,通往一层的楼梯也被拆除,电梯间附近的一处梁柱也被拆除,与王先生家相邻的楼板多处被打穿楼板连接墙的钢筋也被切断,一楼屋内地面垫高了约一米,并向外扩建约一米宽, 整个建筑钢筋裸露,现场更是一片狼藉。

记者随后联系了秦女士,在表明身份后,其便挂断了电话未作任何回应,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刘先生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时,刘先生和秦女士均未就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小区业主装修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些改建,653-01单元业主在装修前向物业备了案,但是没想到,业主在装修的时候搞成这样。我们发现后,也是第一时间向业主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同时,将此事告知城管和住建部门。包括他今年再次装修的时候,我们也是第一时间向住建和城管部门汇报。”新世纪颐龙湾小区的物业新世纪豪园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经理表示,物业一直在积极参与双方的调解工作,尽力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此事。他们期望双方能和平解决纠纷,只是由于双方分歧过大,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物业更是多次劝说刘先生按鉴定报告加固,同时,也希望王先生能理解他们的难处。

2024年12月25日,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目前,正在跟进处理此事。

截至目前,这场因邻居装修而引发的房屋受损纠纷仍悬而未决。王先生表示,会继续坚持维权,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公正处理。同时,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类似事件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律师建议/

业主有权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针对此事,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果刘先生夫妇的装修行为确实对王先生的房屋造成了损害,他们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刘先生夫妇未经批准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他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

在司法诉讼方面,张鹏建议王先生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王先生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损害情况进行鉴定。这一鉴定具有重要的证据意义,它能够准确确定房屋受损的程度、范围以及与刘先生夫妇装修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依据鉴定结果,王先生能够更有力地要求刘先生夫妇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以维护王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