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3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苏吴,证券代码:600200)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揭开了一场持续多年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从隐瞒实际控制人到虚增营收利润,再到关联方巨额资金占用,这家老牌上市企业不仅相关责任人面临重罚,公司更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六年造假链条从控制权隐瞒到系统性财务舞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苏吴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非偶发,而是持续六年的系统性造假。其核心问题集中在三大领域,每一项都直指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底线。
实际控制人隐瞒成"源头病灶"。早在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后,钱群山已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但公司2018年至2023年六年年报中,始终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形成长达六年的虚假记载。这一隐瞒直接导致投资者对公司控制权结构产生误判,影响其投资决策。
财务数据造假规模触目惊心。2020年至2023年期间,*ST苏吴通过子公司与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连续四年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其中,2020年虚增营收近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6.46%;即便是造假规模逐年下降的2023年,虚增营收仍达3.77亿元,占比16.82%。四年累计虚增营收超17.7亿元,虚增利润合计7599.75万元,严重扭曲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关联方资金占用持续吸血上市公司。在财务造假的同时,*ST苏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向关联方输送资金的行为愈演愈烈。2020年末至2023年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从1.27亿元飙升至16.93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从6.88%暴涨至96.09%。到2023年,公司几乎全部净资产已被关联方占用,财务独立性丧失殆尽。
此次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公司多位核心管理层,折射出内部治理的全面失效。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钱群山堪称"造假总导演",其在2019年8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长等职期间,不仅隐瞒自身实际控制人身份,还通过控制体外公司,组织、指使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直接主导了造假链条。更讽刺的是,他在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沦为"造假背书"。
其他高管也难辞其咎,副董事长钱群英作为名义上的"实际控制人",对钱群山的真实身份知情不报,且对公司日常经营疏于管理;财务总监孙曦对贸易业务付款审批流于形式;贸易板块子公司总经理骆啸则具体组织虚假贸易,构建资金闭环。从决策层到执行层的集体失责,使得造假行为得以持续多年未被发现。
根据拟处罚决定,钱群山将面临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及10年证券市场禁入;钱群英、陈颐、孙曦、骆啸分别面临200万、150万、100万、100万元罚款。这场"天价罚单"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凸显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问责的决心。
对于*ST苏吴而言,此次行政处罚的影响远不止于罚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这意味着,若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书确认相关事实,*ST苏吴将成为又一家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从公司现状看,尽管公告称"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长达六年的造假已严重侵蚀公司根基。关联方占用资金超16亿元,相当于公司净资产的96%,资金链断裂风险陡增;虚增利润的"泡沫"破裂后,真实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大幅修正,持续经营能力存疑;而管理层核心成员被追责,也将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仍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但从违法事实的严重性来看,逆转风险较小。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警惕退市前的流动性风险,理性看待公司后续公告。
*ST苏吴案是资本市场强化监管的又一典型案例。从2025年2月证监会立案调查,到5月董事长被单独立案,再到7月出具处罚事先告知书,短短五个月内,监管层高效完成调查与拟处罚程序。
近年来,随着新《证券法》实施及退市新规落地,"造假必严惩、违法必退市"的市场生态逐步形成。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生命线,任何试图通过财务造假、隐瞒关联关系等手段欺骗市场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江苏吴中(600200)索赔条件:2019-04-20到2025-02-26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2-27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江苏吴中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王奕尧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律硕士的学位,并且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的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