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小型工程安全防线!《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正式发布

为加强全市限额以下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完善风险排查整治与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东莞市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构建起“全覆盖、明责任、强监管、重共治”的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新机制,明确遵循“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主体落实、社会监督”的原则,依托“村居吹哨、镇街报到、部门指导”工作模式,建立村(社区)、镇街(园区)、职能部门联动协同体系。《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明确纳管范围,实现“应管尽管”

随着东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小型建设工程、居民家庭装修等限额以下工程日益增多,这类工程此前一直是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也是事故高发领域。此次《办法》的出台,通过构建“告知登记+巡查执法+主体责任”的适配性纳管机制,补齐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短板,成为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水平与精细化管理效能的关键举措。

《办法》清晰界定了纳管边界:限额以下工程指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涵盖小型房屋修建、市政维修、水利交通小型项目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等6类情形的“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将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压实各方责任,织密安全责任网

《办法》明确划分参建单位、职能部门及属地主体的安全责任,形成全方位责任闭环。

建设单位/业主承担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登记,督促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违法发包或要求违规作业。安全责任不因外包而转移。

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持证上岗,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交底,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规范现场作业,并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作为基层安全“前哨”,负责开工登记核查、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和报告,是联动机制的重要一环。

政府部门/镇街(园区)落实监管指导职责。市级部门负责定规则、强指导;镇街(园区)负属地主责,建机制、抓巡查、促整改;村(社区)负责吹哨、报告,形成监管合力。

简化登记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管

《办法》优化开工登记流程,同时强化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管理闭环。

在开工登记环节,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到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或镇街(园区)服务点进行开工登记,报告项目基本信息。开工登记具体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制定,鼓励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受理开工登记。注意开工登记不是行政许可,目的是纳入监管范围,接受安全告知。高风险项目开工登记需由镇街部门直接受理。

在安全巡查环节,登记后,巡查人员会依据工作指引上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属于禁止行为(如擅自变动承重结构)等。

在执法处置环节,对未登记擅自施工、超范围作业、拒不整改隐患、从事违法建设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实现闭环管理。

在完工登记环节,项目结束后办理注销,并填报建筑废弃物处置信息,形成管理闭环。

此外,对涉及动火、有限空间、拆除、吊装、变动承重结构、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材料场所、新建、扩建等高风险的作业,《办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必须由专业资质企业施工、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并经审批、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设置专人监护等,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