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发布《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已启动申报工作。
在此之前,松山湖搭建起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集聚科技创新全要素的科技计划体系,同时发布《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一批科技政策。
根据申报要求,本次5个科技政策申报对象为学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或服务机构。
申报内容包括源头创新政策、技术创新政策、成果转化政策、企业培育政策、创新环境政策等。
其中,源头创新政策包括国际重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企业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补助、国际高水平源头创新成果奖励。
技术创新政策包括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科技项目奖励、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补助、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及港澳相关研发机构资助。
成果转化政策包括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技术转移人才奖励。
企业培育政策包括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创新环境政策包括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科技教育基地奖励、科技副校长工作补贴、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奖励。
松山湖提醒,有意向申报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科技教育基地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资助的单位,须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申报时间为全年受理申报,审批时间为2021年8月、10月各集中审批一次,本年度申报但未纳入审批的项目顺延至下年度审批。
申报流程、申报指南及备案通知可前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
文字:资深记者 张华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