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这35个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已经报废,将不再进行执法抓拍!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要求,我长安交警大队于2021年9月14日将对35个路口中与条例相关的部分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报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不再进行电警执法。

具体设置地点、监控对象及行为公示如下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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