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二批)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拟在这里建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东莞市大朗镇2021-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后公告》(下文简称“批后公告”),大朗镇DL2021-01地块规划,分为两个地块,拟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二批)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

大朗镇2021-01地块位于大朗镇南部,常虎高速、中子源路和荔华东路三条道路围合处,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8公顷。批后公告显示,东莞市大朗镇DL2021-01地块规划,分为两个地块,拟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一期工程(第二批)和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其中DL2021-01A地块的用地面积为244755.24㎡,用地性质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DL2021-01B地块用地面积为93334.24㎡,用地性质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据《东莞市大朗镇DL2021-0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该地块宜建设架空连廊连接实验室在中子源路两侧的用地,具体位置根据建设方案确定。连廊净高不应小于5.5米,连廊宜兼具步行、自行车和电瓶车通行功能,外形应简约美观。结合地块出入口考虑,在中子源路实验室路段设置公交站。两规划地块各配置一座10kv开关站,建筑面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确定。规划地块内应按《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施。用地内其他有害废弃物,则需按相关规定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理。场地内其他设施布局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与周边建筑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地块设计应坚持低影响开发,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74%。地块在规划设计阶段需根据《松山湖科学城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对排洪渠的规划进行建筑布局,预留通道,并配合建设防洪排涝设施。排洪渠及相关防洪排涝设施应该作为地块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优先规划建设。地块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地块项目景观管控总体要求做好竖向衔接,协调建筑与环境的关系,重点做好常虎高速侧景观管控。场地设计按照实际需要改造原有地形,用地内做好土方平衡,并做好场地内外竖向衔接。项目建筑靠近常虎高速一侧第一排建筑宜营造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常虎高速第一排建筑单体最大面宽不宜超过80米;当超过80米时,应对立面进行分割处理。常虎高速第一排建筑面宽总和与同侧用地边界长度比值不宜超过60%。建筑风格应现代简约并体现科技感,不应出现造型怪异、色彩艳丽的建筑。

此外,DL2021-01A和DL2021-01B地块生活配套集中于DL2021-01A地块内配建,共同使用;两个地块停车位统筹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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