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药店作为群众购买药品的重要途径,更是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

在樟木头百果洞社区先威路这家药店里,店员按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严格对进店人员做到三查验一打卡,对《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37类药品进行专柜或专区管理,并定期做好消毒消杀,守好第一关“哨口”。
药店负责人谭超:“首先就是查看他的粤康码、打卡场地码、行程卡,再看看他有没有红码、黄码,还有测体温,发现红码、黄码体温超过37度上的,我们肯定不让他进的。”

严格执行购药流程是药店的第二关“哨口”。根据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等“四类药品”,须顾客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拍照留底方可销售。药店工作人员同时要将上述购药信息情况录入“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未触发系统拦截后方可售药。
“询问他要买什么药,如果买那种四大类或者是目录里面的37种药物的,登记身份证录入广东智慧药监,如果他那边说可以通过了,我们才销售。”谭超说。

本轮疫情以来,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对全镇药店进行了三轮明察暗访全覆盖检查,排查其是否落实“三查验一打卡”,购药人员是否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售药。经排查,发现9家药店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其中首次未落实到位的处以停业7天,再犯者处以停业14天。

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科员欧蔼新:“三查验一打卡,现在药店基本上都能做到,然后现在比较存在一点疏忽的,就是他们的销售目录药的时候可能顺序会有一些错乱。先查看药店的录入智慧药监系统的时间,这个是必须要在前的,然后同一个药品就查看他的销售这个药品的时间,就是他出具销售单的时间。如果一旦时间出现了错乱,那就证明他是先卖药再录系统,这个就是不符合规定的,我们就必须要对他们进行停业处理。”

各零售药店除做好对顾客的防疫检查外,也加强自身的防疫力度,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发挥好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全面消除药品销售环节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织密疫情防控网。
(通讯员 黄俊麟 蔡波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