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贡献、托管业务等均有奖补!松山湖促进基金业发展政策出炉

3月28日,松山湖发布《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租金补贴、经济贡献奖、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奖励。

本次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加快松山湖高新区基金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该《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各类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等。项目内容包括租金补贴、经济贡献奖、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奖励等。

其中,租金补贴方面,按实际租赁面积连续5年给予房
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月。其中,管理规模低于8000
万元的,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管理规模为8000万元(含)
以上的,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享受租金补贴的办公用房,
享受补贴期间不得对外租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企业,以先缴后补的方式享受有关租金补贴。市、园区两级财政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总额。

在经济贡献奖
方面,在松山湖高新区设立的各类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自其完成工商注册之日起5个会计年度,对当年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至1000 万元以下的,按该企业当年形成的经济贡献松山湖
高新区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对当年经济贡献达到 1000万
元(含)以上的,按该企业当年形成的经济贡献松山湖高新区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松山湖鼓励在园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在本办法实施期内新开展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其托管的资金金额达 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托管的资金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银行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托管业务的银行,在本办法实施期内新增的
托管资金达到以上标准的同样适用该奖励。

根据办法,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4月15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录http://ssl.dg.gov.cn/smzx/wsbs/onlineZCZTDetails/viewSubject?ITEM_ID=18620220368100进行网上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1-14号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