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东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后,东莞市工信局针对提出的措施进行了细化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政策条款的细化操作指引。
其中,第十四条为“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保供稳产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畅通产业链合作机制,引导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对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金额给予不超过该金额1%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01
申报对象
供应链核心企业。
02
申报条件
(一)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核心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4亿元;
(三)核心企业2021年帮助不少于3家东莞中小企业实现融资(中小企业指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4亿元以下企业);
(四)核心企业和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任意一方企业不得直接持有对方股份50%以上(不含50%);
(五)核心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即银行放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核心企业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
03
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金额计算年化融资额,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年化融资额=∑(每笔融资金额*实际融资天数/365天)
04
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申报期限内登陆“企莞家”平台(http://im.dg.gov.cn),依次点击左侧“资金申报”—“2022年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然后开始填报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二)形式审核。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一式两份,须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
(三)征求部门意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企业(项目)是否存在财政资金不予资助及信用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四)项目审核。市工信局函请贷款发放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提供以下二种证明材料:融资业务真实性材料、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股权登记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五)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上报市政府。市工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
(七)资金拨付。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工信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05
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扫码可下载);

(二)核心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受帮扶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仅需提供其中一种):
①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1年度缴税申报表(报告);
③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期限内登录“企莞家”平台填报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资料。上传的附件,应按照类别划分,有序整理。申报材料要求直接使用复印机或扫描仪生成,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二)网上审查环节,市工信局对项目提出退回修改意见,申报单位须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提交,逾期按放弃申报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21668975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