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5月27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东莞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东莞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法治东莞,推进更高效能的社会治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2021年至2025年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持久深入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普遍设置礼敬宪法、赠送宪法读本环节,实现宪法宣誓、中小学生宪法晨读、“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项目制度,加强民法典实施典型案例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双区建设”,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紧扣“实现经济在万亿新起点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围绕提升城市综合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耕地保护、违法建筑、扫黑除恶、电信诈骗、毒品预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双减”、文明行为促进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年度网上学法考试。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园法苑”建设,把“校园法苑”建设、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突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深化企业聘请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根据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及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流动人口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动公民在遵守交通规则、进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文明养犬、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等日常行为中养成守法习惯。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致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深入挖掘东莞本土法治文化资源,鼓励、引导、扶持专业文化企业、团队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培育打造富有影响力的东莞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公园等,探索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或村(社区)、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等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以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企业工会工作者等为重点,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专项依法治理。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等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城中村管理、出租屋涉重点人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开展实时普法,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建立健全专业化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推进普法社会化运行机制建设,吸引社会资源积极投资或捐助参与普法。统筹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全面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创作内容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吸纳更多有影响力的媒体进入新媒体公益普法联盟,推动联盟公益普法品牌培育工程,建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引导、规范自媒体普法作品的传播和运用。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引入第三方对部门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强化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村(居)委会、行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动配合。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并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