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倍增办了解到,2022年“倍增计划”企业动态调整工作已经完成,东莞市1023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名单正式出炉,其中包括523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500家协同倍增企业。

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倍增计划”企业遴选以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为重点方向,优先支持制造业单打冠军、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倍增。
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实现园区、镇(街)全覆盖,企业规模涵盖大、中、小型企业,对全市经济“稳增长”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记者梳理名单发现,此次成功申报的“倍增企业”中,有133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626家战略性支柱产业企业,98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7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上市企业,36家瞪羚企业,47家百强创新型企业。战略性产业企业数量占大半,符合《办法》的重点遴选方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东莞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紧扣稳增长、新动能、高质量三条主线,以东莞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通过战略性“倍增企业”的遴选和示范,将推动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倍增,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
2017年以来,东莞强势推进“倍增计划”,选取一批试点企业,配置针对性扶持政策,加大政策精准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产、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和效益倍增。不仅“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自身营收和效益实现稳健快速增长,对全市经济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也不断显现,目前已成为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品牌。
今年一季度,东莞经济承压前行。但东莞倍增企业表现亮眼,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一季度,全市410家“倍增计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名誉企业)增加值317.96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高于全市水平5.1个百分点。
近日,《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也正式印发。东莞将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龙头企业,到2026年,全市新增年营收或产值100亿元企业10家、年营收或产值50亿元企业15家。重点支持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到2026年推动300家以上优质企业倍增。同时,以倍增企业为带动,加快战略性产业发展,到2026年,倍增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30%以上,对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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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办法》出炉
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倍增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炉,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推动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为重点方向,遴选出1000家左右、企业规模与效益并重的“倍增企业”,优先支持制造业单打冠军、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倍增。
根据《办法》,“倍增计划”企业,包括“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又包括名誉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其中,名誉试点企业是指上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规模超50亿元,或者在倍增期限内提前完成营业收入倍增的企业;协同倍增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后备库企业。
《办法》明确,倍增期限原则上为5年,以2021年为基础年,企业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截至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15%。2023年纳入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按2026年累计增长74%进行考核遴选;2024年纳入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按2026年累计增长52%进行考核遴选;2025年纳入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按2026年累计增长32%进行考核遴选。名誉试点企业在倍增期限内实现企业营业收入或产值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倍增计划”企业遴选将以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为重点方向,优先支持制造业单打冠军、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倍增,全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总数控制在500家左右,协同倍增企业总数500家左右。
《办法》还指出,将完善“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从企业规模、企业效益、投资规模、研发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倍增计划”企业基本申报条件为: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一般达到50亿元,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亿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而“倍增计划”企业的遴选工作将在每年第一季度启动,第二季度完成。每年第一季度,将对上一年度在库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