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曝光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发包承包企业双双被罚

近日,我市寮步镇有两家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今年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佑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车间内有一名正在从事焊接作业的员工,但并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据了解,东莞市佑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将装修工程发包给承包单位东莞市鑫诚装饰有限公司,此员工由东莞市鑫诚装饰有限公司委派到东莞市佑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作。

经立案调查,承包单位东莞市鑫诚装饰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对该企业处以1.8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发包单位东莞市佑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核查东莞市鑫诚装饰有限公司焊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东莞市佑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企业直接负责施工项目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