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组织全市村(社区)调解主任大轮训:提升基层治理解纷能力

6月14日,由市司法局主办,市调解协会承办的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大轮训正式开班。全市591名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分12期参加培训,实现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培训全覆盖。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朝晖,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科科长李晓丹等出席了开班仪式。何朝晖指出,作为村(社区)调解主任,要增强制度自信,进一步重视调解工作,增强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制度保障,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的建设。要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履职尽责,通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预警、调处等调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提升解纷能力以高质量高效率的调解服务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疫情常态化工作、助力经济稳增长。要带头坚持“学”字当头,要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锤炼过硬本领,克服本领恐慌。

针对村(社区)调委会换届后调解主任新手较多、业务不熟的情况,东莞市司法局从6月14日起连续两周举行十二期培训。培训班邀请了东莞市司法局、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业务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骨干,重点围绕《人民调解政策专题》《基层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及化解》《民法典:人民调解工作政策解读及方法技巧》《劳动争议调解》以及“莞邑调解”信息化平台等进行细致解读和分享,力求让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能够尽快熟悉矛盾纠纷化解程序、掌握业务流程、提升信息化解纷能力,尽快进入调解工作角色,适应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需求。

首期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提供了能力提升、业务交流、经验互鉴的平台,有助于积累先进经验,提高调解工作能力水平。今后将利用好此次学到的新知识、新技能更好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岗位上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纠纷解决和基层社会治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