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曝光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大岭山4家企业被立案处罚12.8万元

近日,大岭山镇4家企业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4家企业被立案处罚12.8万元。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岭山分局近期在辖区内开展特种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打击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大岭山应急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在对东莞市丰谷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企业三名员工现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但无法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其中两名员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另外一名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

经立案调查,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人民币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大岭山应急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在对东莞市中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灏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捷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三家企业都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问题。

经立案调查,上述三家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分别作出处人民币2.9万元、2.5万元、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