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保障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能动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推进平安东莞建设,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减少35%。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由2013年的1652人下降至2021年的1075人,降幅达35%。圆满完成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243件1181人,依法办理了张远锋等11人“套路贷”案、李美丽等11人“黑物业”犯罪集团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扎实开展检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起诉涉疫犯罪案件249件421人,严厉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偷渡犯罪。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疫劳动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民事申诉142件,疫情期间依法对涉案企业人员采取非羁押措施633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416件1111人,依法办理“千木灵芝”系列案等重大专案,积极推动追赃挽损。积极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35件450人,提起相关公益诉讼63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废物2.7万吨。
——找准服务东莞经济发展的切入点,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东莞市检察机关系列服务保障意见,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标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23件1773人。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1111件1447人,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118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建立“检察主导、各方参与、客观中立、强化监督”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涉案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积极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公信力
——深入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与“四大检察”相适应的职能体系和组织架构,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业务主导的改革目标。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加强新型办案组织建设,突出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制定办案人员权责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办案全流程监管,建立办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理念变革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3个,建立侦查机关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讨论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965件,监督撤案1478件,纠正漏捕、漏诉、漏罪4704人,提出纠正意见1329件。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331件。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致力社会内生稳定。主动适应重罪持续下降、轻罪占比逐年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557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7940人,改变或者建议改变强制措施2763人。全面贯彻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丰富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努力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6.7万人,2020年以来适用率保持在80%以上,使被告人认罪服判成为常态。
——优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助力完善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2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3件。开展自然资源和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纠正违法占用土地45万平方米,督促拆除各类违建14.8万平方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社会调解等多元化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2件,积极提升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
——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牵引,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职权正式确立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79件1133人,提起相关公益诉讼22件。深入推进网络黑灰产业治理,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1438件2999人,围绕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多发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4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在诉前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3件,回复采纳率100%,推动解决违规围蔽村道收取停车费、违法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堆放废弃物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于2016年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场所32个,完善取证、救助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全省首个矫治罪错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成使用,移送210人接受教育矫治。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全市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促进“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推动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等发出检察建议262件,努力把检察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持续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完善以专业化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模式,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做到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深化检察大数据应用,东莞市检察院检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一批智能系统成功投入使用。获得312项省以上荣誉表彰,60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