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头啖汤”!东莞签发首例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2月20日起,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东莞积极推广落实新政策并顺利签发首例人才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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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东莞市委人才办联合市公安局在松山湖市民服务中心举行“东莞人才签注政策宣讲会暨上门服务活动”,为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人才代表讲解“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策,并现场受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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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键成功办理港澳人才签注

上午受理,下午证件到手。作为东莞首位享受“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头啖汤的企业人才代表,吕键兴奋地告诉记者,新政的实施对企业在港澳的业务开拓、参加展会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在广东工作,往来港澳的需求比较多。现在有了人才签注,每次可以停留30天,我随时都可以往来港澳地区,为科研访学、加强业务沟通提供便利。

根据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这6类内地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有效期为5年、3年或1年的人才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0天。

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文教人才: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卫健人才: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

其他人才: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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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推出的人才签注的有效期比往常的签注时效性更长,而且在香港逗留的时间也会长达30天。”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一大队教导员陈培皓介绍,赴港澳的人才签注在原来出入境服务的基础上,新增加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吸引人才的重大政策举措,更方便大湾区之间的经济文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东莞也将不断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在人才服务工作上狠下功夫,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具人才吸引力的城市之一。

(记者 汤秀芳 解冉锐 黎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