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东省法学会工作片会在东莞举行,来自省法学会综合部有关负责人、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负责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共同研讨各地市法学会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交流各地市法学会机构改革情况,切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见效。

会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法学会分别介绍了各地推行首席咨询律师专家制度的运作机制、运作模式、成果成效等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就推进法学会机构改革交流了经验和做法。
各地市法学会普遍认为,目前推行首席咨询律师专家制度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主要存在定位不够清晰、队伍建设不够完善、经费预算不足等问题,建议下来要进一步加强职责定位、规范管理,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保障力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首席咨询律师专家制度的特色与优势,进而更好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具体到东莞方面,目前主要存在制度复制推广到镇街较难、市法学会储备的首席咨询专家律师人才对镇的案件调解参考性不大、法学会与有关部门出现职能交叉等问题。对此,东莞市法学会建议,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要做到定点要高、专家要优、清单要实、意见要准、预算要够,同时创造更多线下交流讨论的机会、建立专家意见资源共享数据库、前移专家介入疑难案件节点等,不断推动制度落到实处,致力打造成为法制品牌。
会议肯定了各地市法学会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做法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要求各地市法学会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领导、运行、保障等机制,不断提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成效。要结合实际,积极谋划,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推广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品牌样板。要不断摸索,稳妥推进法学会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推动法学会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平安法治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