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多措并举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东莞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涉外服务能力强、执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全面提高跨境法律服务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有序开展涉外律师试点工作。打通港澳律师内地执业通道,成立我市首家由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加大港澳台专业人士(机构)引进力度,成功接收6名香港律师到东莞执业,有力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密切内地与港澳律师合作。在全省率先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组建由45名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律师组成的涉外律师服务团,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为全市涉外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全市现有大湾区律师6人,香港居民律师8名,澳门居民律师1名,台湾居民律师4名,东莞仲裁委有香港地区的仲裁员16名、澳门地区的仲裁员1名。加大本土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储备力度。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和储备计划,全市现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1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3名;2家律师事务所入选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26名律师入选省涉外律师人才库,1名律师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讲师团,1名律师入选广东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库。

二是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制度保障。出台人才鼓励政策,把律师事务所、律师纳入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范畴,对符合条件的50家律师事务所和50名律师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制定《推进东莞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法律论坛及相关业务。指导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与澳门律师公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涉外互访、学术交流、论坛等活动50多次。推动市律师协会加入东莞市RCEP商协会联盟,充分运用律师协会宣传平台,向符合条件的港澳法律人才大力宣传来莞执业相关政策,提供“一对一”聘用信息、执业证办理、业务培训等基础性保障和便利。

三是持续优化涉外法治合作平台。组织我市律师参加“湾区说法”系列法律研讨会、“一带一路”法律论坛、港澳台青年律师论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等粤港澳地区法律交流活动。举办系列研讨会、商事仲裁线上培训讲座、“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婚姻家事业务”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去年12月指导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与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国际商会联合承办“RCEP及数据安全出境合规”专题线上讲座,受到企业欢迎与好评。

四是全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引导市律师协会积极帮助品牌大所拓展涉外法律业务,编撰《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司法文件汇编》,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每年组织律师为逾100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进“律所联商会”工作机制,我市广东德佐律师事务所、东城街道工商联共建“万所联万会”的机制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典型事例。指引公证、仲裁机构探索涉外法律合作新模式,整合我市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仲裁+公证”“公证+律师”等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联合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探索大湾区框架下粤港公证合作,为在东莞设有办事处的台港澳地区企业及居住在东莞的台港澳人士就近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公证服务。探索区内仲裁机构协同助力共享发展新机制,指导东莞仲裁委与广州仲裁委、深圳国际仲裁院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