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莞提出要抢抓新能源储能产业发展先机,加快构建新能源储能产业集群,争取到2025年底前以新型储能产业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集群率先突破1000亿元规模。近日,《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围绕企业、产品、市场、场景开发、金融保障等方面发布具体实施措施,为东莞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方面,东莞将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每个项目按金融机构当期(上一年度)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3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进行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装备水平的项目,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未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且符合市级技改政策的项目,根据市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支持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瞄准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研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资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8万元资助。
此外,东莞还将支持企业打造和推广东莞储能品牌,积极向海外开拓市场,并在多元化场景开发、产业链金融保障、打造产业集聚生态、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记者 赖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