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利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市利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5年12月1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道滘镇南城工业区三路20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注塑车间未密闭,门窗打开,产生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意识薄弱,对员工疏于管理。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注塑工序车间门窗已做好密闭,注塑工序配套了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王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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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2026 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