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委办9月29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奋战10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本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将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各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严字当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多、隐患问题大的各类重点企业,全面深入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攻坚行动。要把集中医学观察点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本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强化督促、抓好落实。
其中,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检查企业防泄漏、防腐蚀、避雷、防静电等措施设施落实,加强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实行最严格的动火令、动工令、停工令、复工令;道路交通方面,要紧盯重点人员、重点车辆、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快重点整治摩托车违法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建筑工程方面,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地何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管,针对危大工程和事故易发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严格做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推动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
通知强调,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开展 “奋战10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切实将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确保我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奋战10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
1.危险化学品
(1)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等为重点,组织全面排查辖区的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检查企业防泄漏、防腐蚀、避雷、防静电等措施设施的落实,实现一企一策,精准治理;
(2)抓好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实行最严格的动火令、动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严禁出现危运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行为,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和企业领导带班制;
(3)抓好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危废处置各个环节安全监管。
2.道路交通
(1)紧盯货车驾驶员、公交车司机、危险品运输人员等重点人员,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电动车、摩托车、校车、公交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狠抓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桥梁、客货运站场等重点设施安全防护,强化客货运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变相挂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快重点整治摩托车违法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实时动态监控管理要求,防控源头风险,集中清缴隐患。
3.建设工程
(1)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管,针对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行为,切实强化民房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行为,坚决防止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p#分页标题#e#
(2)严密做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推动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
4.消防安全
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仓储物流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和城中村、镇村级工业园等不托底区域,按照三年行动年度计划深化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完成“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配备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任务,严查各类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违章建筑、违规防盗栏和违法广告牌,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5.工贸行业
聚焦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离子电池制造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防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执证上岗等突出风险。
6.渔业船舶
深入开展渔业风险隐患整治,检查船东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航行安全、跟帮生产等安全生产制度;是否配备适任船员及配置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等),安装电子身份标签,定期保养渔船。检查渔港消防栓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加强防御台风各项工作,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7.防汛防风
气象部门要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准确预测预报;
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掌握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应对措施,按预案有效组织各项防御工作,并通过媒体滚动播报,及时引导公众主动避灾避险;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好强降雨期间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城管部门要迅速清理排水管入口堵塞物,确保排水管道顺畅;
水务部门要指导各园区、各镇街加强排水设施等养护管理,确保下水道安全防护网等设施完善,避免内涝引发次生意外;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住建部门要重点针对施工现场塔吊、升降设备、起重吊车、龙门吊等建筑机械设备以及高空构筑物、危房、老房旧屋、简易厂房、建筑临时工棚等建构筑物,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做好渔船防台风管理工作,指导种养殖户落实防汛防风安全措施;
供电部门要加强排查涉水供电设备、河道周边的电塔电线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水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