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名艺人集体喊话:立即清理!解说电影还能不能做?

 原标题:赵丽颖、杨颖、迪丽热巴…500多名艺人集体喊话:立即清理!解说电影还能不能做?

  近日,17家影视行业协会、54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再次联合发布《倡议书》,称只有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才能让行业生生不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倡议书》新增了514位行业人士,包括演员李冰冰、赵丽颖、黄轩、张颂文、贾乃亮、吴尊、杨颖、江疏影、迪丽热巴、董洁、陈数、陈学冬、韩庚、黄景瑜等,导演林玉芬、曹盾等,编剧顾小白等。

  《倡议书》具体分为五大部分:

  一、倡导短视频平台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

  二、倡导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即日起通过关键词、视频指纹对比等技术手段防止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的上传;

  三、倡导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升版权意识,即日起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清理自身账号内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

  四、倡导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对影视行业的内容创作者给予充分的尊重,即日起未经授权,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

  五、倡导权利人针对侵权严重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合法合规积极维权,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版权网络环境。

  此前的4月9日,15家影视行业协会和正午阳光、华策、柠萌、慈文、耀客、新丽等53家影视公司以及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5家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

  对此,有网友直言:

  “反对短视频传播

  演员这不是断自己的路吗?”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为此请教了相关专家

    ▽▽▽

  演员有资格对影视作品维权吗?

  此次行业联合发起倡议,是针对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呼吁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倡导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版权保护本是好事,但500名艺人的加入却引发网友不解。

  有人认为,当下影视作品太多,观众时间有限,如果不是这些剪辑、解说,很多作品难以进入大众视野。在很多人看来,演员本身就是这类短视频作品的受益人,他们有资格和理由去维权吗?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著作权部副主任范雯介绍,视听作品版权通常属于制作者,表演者尽管不像制作者一样直接拥有著作权,但对参演作品拥有邻接权,同样可以对作品进行维权。“不只是表演者,普通观众也有资格去反对侵权行为。对于版权保护,需要全民一起参与,形成共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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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影片《51号兵站》主演梁波罗在“版权强国·电影艺术家讲党课”现场与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签署了《经典作品多维度全面保护合作意向书》。

  按照著作权保护期限,这部60年前的电影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但梁波罗作为创作主体,依然对他创作的经典人物形象享有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表演者权,同时作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那玲介绍,即便电影在版权保护期外,社会公众也不能对演员人物肖像随便使用,尤其不能用诋毁、恶搞的方式进行使用。

  在回顾《51号兵站》的创作历程时,梁波罗播放了一段4分钟的电影剪辑片段,带观众重温这部讲述我党地下工作者风采的经典作品。

  如果把这段视频放到网络平台上,是否会构成侵权?“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具体要件具体分析,比如被改编的作品是否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等。”范雯举例,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如果仅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如果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在版权保护期内,且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情形,那么这种使用可能构成侵犯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不管主观意愿为何,未经授权使用,就有侵权风险。她建议,视频UP主应该及时获得授权,同时有意识地保留自己的创作记录,进行相应的著作权登记等,以备维权之需。要在打击短视频盗版同时避免“误伤”正常创作,短视频平台需要负起第三方责任,比如预先购买一定的音乐、美术形象等资源的版权,提供给该平台的创作者使用。

  合法合理地对影视作品二次编辑加工,可以扩大作品的传播范围。此前,《觉醒年代》编剧龙平平在上海参加沙龙活动时,就曾称赞B站上的《觉醒年代》影视解说视频,这些视频无疑帮助了该作品在年轻人中传播。

  记者从抖音获悉,2018年抖音曾先后与环球音乐、华纳音乐、太合音乐等多家唱片及词曲版权公司达成合作,获得其全曲库音乐使用权供创作者使用。通过版权合作的方式让影视作品二次创作可以正常进行,也是网友、专家希望看到的共赢局面。